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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专长优势 做好维权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30日作者:十堰市律协

10月21日,在十堰市公选执业律师担任县市区工会副主席颁证仪式上,湖北帮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玉等10名执业律师从省市总工会领导手上接过聘书,正式成为全市十个县市区工会兼职副主席,标志着全市律师维护职工权益工作以新的形式迈上新的台阶。

如何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近年来十堰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的问题。2008年初,在十堰市茅箭区委主导下,经过一系列程序,湖北邦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赵玉等两位同志,在茅箭区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上当选兼职副主席。两年多的实践证明,律师在职工维权方面大有可为,受到了时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的充分肯定。该市决定在全市予以推广,要求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公选执业律师兼职县级地方工会副主席工作,并作为专项重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下发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配法律工作者担任县(市、区)总工会兼职副主席的通知》,对选配的职位与职数、范围与条件、程序和步骤、待遇和管理提出了要求。十堰日报、十堰晚报和十堰电视台各频道对全市工会启动公选兼职副主席工作进行了及时跟进报道,引起社会关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执业律师报名参加工会兼职副主席的公选,先后有执业律师45人在属地报名。经资格审查、综合能力测评、组织考察、公示等一系列严格程序,最后选拔了10名执业律师担任县市区工会兼职副主席。

市司法局明确要求担任县市区工会兼职副主席的律师要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更加自觉主动地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职工法律知识,提高职工法律意识;要积极配合工会组织、党政部门依法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调解,引导职工自觉合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面向基层开展法律援助活动,重点为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成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合格法律工作者。

 

原作者: 十堰市律协